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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婚禮物-結婚當天男方應準備的東西  (六禮 十二禮)

 
 男方應準備的東西:

1.禮品若干:帽子、鞋子(帽子和鞋子不可少,象徵:有頭有尾,意思是新郎和新           

  娘白頭到老)、襪子、衣服(襯衫、西裝褲)、手套、圍巾,共六件。

2.聘金:雙方約定。應為雙數,且用紅紙包裝妥當。台灣地區習俗分大聘、小聘        兩種,女方收小聘不收大聘;但現在經濟結構改變也常有不收聘金的例子。

聘金主要用意是給新娘購置嫁粧之用。

一般人把它分成兩項:

一為大聘金,為購置嫁妝之用,時下一般女方都不收,同時也言明結婚時嫁妝或結婚所需之用品,一切由男方備辦;

一為小聘金,在本省南部客家村稱做乳母錢,其用意是要奉獻給準岳母,報答其養育之恩。在北部稱做做衫錢,其用意是要給新娘添置衣服之用。

3.金、香、燭、炮四樣各二份,將蓮招芋、五榖子、生鐵、炭等〈象徵子孫繁衍〉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包成一包。

經戴戒指儀式後,將男方所送來的喜餅與【金香燭炮】等祭拜祖先,並收取所需部份,餘取偶數〈六盒或十二盒〉退回。

4.預備甜茶。

5.甜湯圓及點心。

6.酒席:訂婚宴席通常是由女方請客,而男方出席人數包括男訂婚人在內取偶數出席,並贈送謝宴禮席儀一份。

7.贈與準新郎的6件禮或12件禮(帽子、領帶、衣料、袖釦、領夾、皮帶、鞋襪、手錶等)做為還聘之用。

8.媒人禮若干。

9.【黑傘一支或八卦米篩一個】用在新娘上下車時遮天避邪。

結婚時新娘下禮車用黑傘和米篩有什不同? 米篩稱為「除魔篩」(八卦米篩)結婚當天新娘如已有身孕則不可用米篩,宜改用『黑色雨傘』代替,以免「『漏』胎」(落胎、流產)。

10.【兩個橘子】繫上紅紙,新娘車入門之前,由男童或未婚男子端橘子到新娘車前,請新娘下車。新娘應伸手觸摸橘子〈吉〉放下紅包(利),以討吉利。

11.【湯圓】新娘新郎入新娘房後食用,象徵圓滿。

12.【桂圓紅棗茶】新娘新郎入新娘房後飲用,象徵早生貴子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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